儒家伦理思想英语_关于儒家生命伦理思想探析

英语翻译 2020-08-03 点击:

[论文摘要]充满人文情怀的儒家积极关注人类生命,对其进行伦理思考。对于生命的价值,儒家倡导“天道贵生”;对于各个生命之间的关系,儒家强调“仁爱为怀”;对于生命的存在状态,儒家力主“以和为贵”;对于生命的终结问题,儒家宣扬“生死由命”,主张通过积极的建功立业来超越死亡。
  [论文关键词]儒家;生命伦理;贵生;仁爱;生命和谐;超越生死
  儒家思想的基本精神是人文主义,这一精神决定了关注人类生命的存在成为儒家思想的重要特征。与现代生命伦理学以现实问题为取向,侧重解决现实的涉及生命的技术伦理问题不同的是,儒家倾向于从形而上的高度反思生命,它关注的是对生命的最深层次的看法,比如人类如何看待自身生命的价值,怎样处理与其他生命之间的关系,应该处于何种生存状态,如何面对短暂而又脆弱的生命,等等。本文即对儒家生命伦理思想予以挖掘和分析,以期为现代人如何道德地对待生命提供启示。
  一、天道贵生
  如何看待人类生命的价值是儒家首先关注的生命伦理问题,对此儒家予以大力推崇,表现出一种贵生精神。作为一种主体价值,人类的生命价值必须在生命主体和生命客体的关系中得以确立。积极人世的儒家选择社会作为生命客体,它侧重从人与社会的关系中来考察和确定人的生命价值。
  儒家首先将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万物的生长视为天地的本性:“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易经·系辞上》),同时也将其定性为天地之大德:“天地之大德日生”。(《周易·系辞下》)对于天地万物生生不已的自然现象,儒家创始人孔子赞叹不已:“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论语·阳货》)既然生乃天地大德,根据天人合一的道理,人道效仿天道,因此贵生是必须的。
  儒家十分强调人在宇宙间的崇高地位,认为人是万物之灵和天地之性,《孝经·圣治章》云:“天地之性,人为贵。”人类又何以成为万物之灵呢?儒家的回答是因为人具有伦理道德意识,《苟子·王制》日:“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并且,正是因为宇宙中只有人有伦理道德意识,因而儒家认为“人贵于物”。《论语·乡党》记载马厩失火,孔子从朝廷回来后问“伤人乎”,而“不问马”。在儒家(尤其是先秦儒家)看来,人类生命的价值是至高无上的。
  出于贵生精神,儒家反对任何亵渎人类生命的行为。如《孝经·开宗明义》就反对自杀轻生的作法:“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孔子则对当时的陶俑殉葬发出尖锐的诅咒:“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孟子·梁惠王上》)。儒家认为,生命如此珍贵,
  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珍惜它,每个人都应该好好活着,造福于国家和民族。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儒家重视的不仅是人的肉体生命,还包括其精神生命。相对于人的肉体生命而言,精神生命有着更为重要的价值。儒家护敬父母所赐予的身体其前提是人的肉体生命与精神生命没有发生冲突,一旦它与更高的社会价值发生冲突,儒家就要求人们“杀身成仁”和“舍生取义”。这不仅没和儒家的贵生精神相矛盾,反而再次证明儒家是从社会的角度来确定人的生命的价值。
  虽然儒家只是从人与社会的关系来确定人的生命价值,这种单一的视角难免片面,不能全面揭示人类生命主体意义,因为人类面临的不仅是人与社会的关系,还有人与自然的关系。然而,我们还是应充分认识儒家贵生思想的重要价值,它高度肯定了人的价值与尊严,赋予人类在宇宙中的崇高地位,这对于当今我国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仁爱为怀
  仁爱生命也是儒家生命伦理的重要观点。儒家认为,既然天道贵生,人道亦应顺应和遵循天道,将生命视为道德关怀的对象,懂得仁爱为怀,这正如朱熹所言:“天地别无勾当,只以生物为心。如此看来天地全是一团生意,覆载万物,人若爱惜物命,也是替天行道的善事。”(《朱子文集·仁说》)
  基于对生命的仁爱精神,儒家自然坚决反对杀人的作法。《论语·颜渊》记载季康子问孔子搞政治是否要杀掉坏人而亲近好人,孔子答日:“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意思是说搞政治为什么要用杀人的办法,你如果想做好人,老百姓也就会跟着好起来。孟子也宣扬“杀一无罪,非也”(《孟子·尽心上》)的思想,认为“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孟子·告子上》),即只有那些热爱生命的人才能赢得天下。
  儒家的仁爱对象不仅限于人类生命,还推及自然界中其他生命,此诚如董仲舒所言:“质于爱民,以下至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仁?”(《春秋繁露·仁义法》)儒家对其他生命的仁爱之情主要体现在对这些生命的恻隐之心和“无伤”的悲悯情怀。如孔子主张“钓而不网,弋不射宿”(《论语·述而》),就是说人可以钓鱼但不要用绳网捕鱼,而要留有活口和生机,以利鱼的繁衍生息;人可以射鸟但不要射栖宿巢中的鸟,这样能让母、刍团聚或使嗷嗷待哺之幼鸟得以喂养。宋儒张载甚至将仁爱精神推广到非生命物质,提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的思想,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是我的同胞兄弟,外物都是我的同伴朋友。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儒家的仁爱之情遍及人和物,但儒家并不认为这两者享有同样的道德关怀,因为虽然人与物一体,但是它们的重要性不同,因此人和物享有的爱不应该是同等的,而是应该有先后及厚薄之分。儒家所倡导的仁爱是以人为中心而向周围动植物等其他事物辐射的爱,这一思想使得儒家有着人类中心主义之嫌。然而,我们还是不能因此否定儒家仁爱生命思想的伦理价值。
  法国学者阿尔贝特·史怀泽曾言:“把爱的原则扩展到动物,这对伦理学是一种革命。”儒家仁爱的对象不仅包括人和动植物,甚至涉及一切无生命物质,这可谓一种博大的生命境界和高尚的道德精神。这一思想不仅对于当今世界生态危机的缓解,而且对于人类和平问题的解决都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值得今人反思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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