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结【汇编三篇】

安全生产总结 2023-10-11 点击:

发言稿是参加会议者为了在会议或重要活动上表达自己意见、看法或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结【汇编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结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20xx年参加工作,于20xx年开始从事水电安装建筑行业,已有初级水平的工作经验。今年来,我紧紧围绕项目部领导安排的工作思路和本职岗位工作,进一步发扬严谨、务实、团结、奉献的优良传统,顺利地完成了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期间自己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加强,实践经验得到了积累。为了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还参加了安全员培训,材料员培训,并拿到了相关的岗位资格证书。在担任专职安全员时,不仅及时完整的做好了安全资料,而且还跟踪施工作业,对劳务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经常性的深入到工人中去,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谦虚谨慎的向工人们学习实践经验,请教老工人安全施工与保证质量之间发生矛盾时怎么处理,在与老工人积极交流勾通中,达到了共识,得到理解并支持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起到了积极带头做好安全防范作用。同时增进了与工友们的友好关系,更加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动态管理与情感式管理的结合。每次在施工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时刻安全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当即要求整改,杜绝各种机具操作伤害及触电伤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除了做好本职工作以外,我不愿意落后于人,一有时间就钻研施工工法和技术知识,用热情主动、积极务实、认真负责做我的工作原则,以吃苦耐劳为工作精神,我觉得只有认认真真,脚踏实地的工作才会换来应得的报酬,要求自己做事要尽职尽责,不推委扯皮。在工作中有幸与赵经理一同去吴起县工地向领导学到了过硬的施工知识及现场丰富的经验,使所学所看所做的更好的结合在一起。

  由于项目领导赵经理的培养提拔,同事们热情的帮助下,我担任了临潼科技大学3—A阶梯教学楼的项目负责人,主管全部现场管理工作。接任工作后由我制定了现场管理制度,职工宿舍制度,办公室管理规定。负责开展施工组织协调,安全管理,建立好与甲方,监理,土建的友好界面。

  此教学楼高三层,建筑面积6000多平方米,工程造价1000多万元,框架结构,是树立安装公司在学校建设方形象的好机会,所以自上而下一致认真抓好工程质量,用科学的管理,专业的知识,一流的"施工技术,来保证工程质量的优良。

  在工作当中,让我认识到作为一个不是很专业的工作人员的艰辛和不易,所以我求知若喝,向技术人员请教,学习图纸,周密布置组织施工,认真全面抓好安全管理。平日里,带着管理人员跟踪作业,现场认真检查施工质量,安排好施工进度,严格要求按规范配置水电管、盒,达到验收合格,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进度已经到一层顶板开始配强弱电线焊管,及水,暖预留洞的施工。现场更需要科学的管理,达到低耗材料,在保证质量前提下,提高施工进度,做好成本管理,节约出来的就是项目部的经营利润。

  新的时代,新的工作岗位,要求我更要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事,跟上建筑业的发展,作为一个与时代,与建筑业,发展同步的人,在工作中尊敬领导,热情饱满,虚心学习,团结同事,创新务实,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今后到任何部门我仍会继续发扬我的优秀工作态度,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为将来创造更好的工作成绩打好基础,才能自信的担当好职务,出色的尽职尽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篇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结

  20xx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工作部署,坚持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标准化、监督工作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工作,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以及“一单四制”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危大工程管控,确保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总体情况

  20xx年全省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事故”)26起、死亡28人,与20xx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事故起数下降4%、死亡人数下降7%。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事故。

  全省有11个市州发生了建筑施工事故,按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依次是:永州市5起、死亡5人;长沙市3起、死亡4人;湘潭市、怀化市各3起,分别死亡3人;郴州市2起、死亡3人;益阳市、衡阳市、邵阳市、张家界市各2起,分别死亡2人;娄底市、湘西自治州各1起,分别死亡1人;株洲市、岳阳市、常德市和省直管项目全年未发生建筑施工事故。

  全年每月都发生了建筑施工事故,其中5月份和9月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均发生了5起,死亡5人。按时间顺序依次是:1月份2起、死亡2人;2月份1起、死亡1人;3月份2起、死亡2人;4月份2起、死亡2人;5月份5起、死亡5人;6月份2起、死亡3人;7月、8月份各2起、分别死亡2人;9月份5起、死亡5人;10月、11月份各1起、分别死亡1人;12月份1起、死亡2人。

  二、专项分析

  1.从发生事故类型分析:全年共涉及5种事故类型,其中高处坠落事故14起、死亡14人,具体事故部位分别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人货电梯)、屋面、临边洞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以及外脚手架作业层等;触电事故3起、死亡3人,具体事故部位是基坑底部、屋面、桁车架;物体打击事故3起、死亡4人,具体事故部位是塔吊吊臂下、基坑围护作业处和挖机驾驶室内;机械伤害事故3起、死亡4人,具体事故部位是路网工程架桥机、混凝土泵车、搅拌机。起重伤害事故3起、死亡3人,具体事故部位是塔吊;分别占死亡总人数的50%、11%、14%、14%、11%。

  2.从事故类型中排比占首位的高处坠落事故分析:一是近三年高处坠落事故占比分析:20xx—20xx年高处坠落事故比例逐年下降,20xx年较20xx年下降5个百分点,20xx年较20xx年下降1个百分点;二是发生事故部位分析:发生在临边洞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的5起、5人,发生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部位的4起、4人,发生在外脚手架的2起、2人,发生在屋面部位的2起、2人,其他部位1起、1人,分别占高处坠落事故死亡总人数的36%、29%、14%、14%、7%。

  3.从发生事故部位分析:起重机械(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事故9起、死亡9人,脚手架事故2起、死亡2人,基坑事故4起、死亡6人,电梯井口事故3起、死亡3人,屋顶(屋面、屋脊)事故2起、死亡2人,其他部位(架桥机、挖机驾驶室内、搅拌机、混凝土作业层、预留洞口、桁车架、外墙立面)事故6起、死亡6人。分别占死亡总人数的32%、7%、21%、11%、7%、22%

  4.从发生事故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分析:未依法依规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发生事故8起、死亡1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1%和36%。

  5.从发生事故工程形象进度分析:基础施工阶段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2%和18%;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发生事故20起、死亡2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0%和75%;改造装修施工阶段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8%和7%。

  6.从发生事故的地域分析:省会城市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和4%;其他市州级城市发生事故11起、死亡12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2%和43%;县(市、区)级城市发生事故14起、死亡1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4%和53%。

  7.发生事故企业资质等级分析:特、一级企业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7%和29%;二、三级企业(含专业承包)发生事故19起、死亡2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3%和71%。

  8.发生事故企业区域分析:外省企业在我省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5%和18%;省内企业发生事故22起、死亡2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5%和82%。

  三、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判断

  20xx年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总体平稳可控,但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高温高峰期事故频发。5—9月份共发生事故16起、死亡17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2%和61%,反映出进入夏季高温高峰施工期,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视不够、应对不足的问题。二是高坠事故虽较20xx年有所下降,但依然排在首位。高坠事故共发生14起、死亡14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4%和50%。三是县(市、区)级城市事故较20xx年有所下降,但占比仍超半数。县(市、区)级城市发生事故14起、死亡1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4%和53%。四是非法违法建设项目事故下降明显,但监管“盲区”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发生事故8起、死亡1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1%和36%。五是轨道交通项目打破未发生事故的记录,发生1起死亡2人事故。长沙市部分轨道交通项目赶工期、抢进度,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地铁4号线在6月30日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

  10月24日,怀化新晃县禾滩镇姑召村努溪组村民木房维修过程中,房屋坍塌造成3人死亡;12月19日,娄底新化县市政管网堵塞抢修时发生坍塌,造成2人死亡;12月20日,永州祁阳县茅竹镇三家村自建房装修时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造成2人死亡。这些事故虽不属建筑施工事故,但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形势严峻。

  四、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一)典型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问题较为突出。26起事故中,有11起事故为死者自身安全意识淡薄,不按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或是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冒险蛮干酿成事故。如“1·26”永州市万商红商贸新城项目事故,安装人员在二层楼面进行轻质隔墙安装施工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从人字梯不慎踩空,掉至一层致死;“4·7”长沙县湖南印山台水泥熟料生产线建筑拆除工程事故,挖机驾驶员在拆除过程中操作不当,被倒塌建筑物砸中致死;“5·8”安化县东坪镇临江片区棚改项目事故,作业人员违规采用座板式单人吊具进行高处悬吊作业,且在作业过程中为方便施工作业而违反操作规程甩掉安全绳不用,因工作绳与居民楼不锈钢防雨棚棱角摩擦导致工作绳断裂,致高坠死亡;“5·19”沅陵县黄草尾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事故,施工人员擅自打开现场临时用电开关箱搭接线路,致触电死亡;“6·16”永州市度假新村项目事故,外墙装饰工人擅自打开施工电梯防护门,不慎坠落致死;“7·20”衡山县盛豪状元府一期项目事故,作业人员私自驾驶人货电梯,出入电梯时失足坠亡。

  2.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发生在临边洞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屋面部位的事故均存在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安全投入不足导致。如“5·6”芷江县土桥镇洞下村村部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事故,作业人员到顶楼天沟取灰桶时,因屋面临边防护不到位,不慎坠落死亡;“5·24”永州市江御大厦事故,项目架子班工人在进行操作层外脚手架搭设作业时,未按要求系安全带且违章操作,不慎跌落至三层楼面死亡。“9·2”双牌县泷泊镇中心小学事故,在屋面用简易吊机吊运装满水泥砂浆的斗车时,因楼面临边防护不到位,操作人员不慎从屋面坠落至地面死亡。

  3.对潜在危险因素辨识不够。如“7·8”长沙恒大国际广场项目在进行主体结构电梯井剪力墙混凝土浇筑时,部分混凝土灌注到电梯井道水平安全防护上,堆积严重,防护严重超负荷,作业人员进入电梯井内清理时,水平防护失稳,从20层坠落至负2层死亡。“9·27”湘潭市天元·御城项目事故,作业人员在电梯井内清理垃圾过程中使用电锤凿除大块建筑垃圾时,操作失误不慎将电锤打到3层防护架立杆对接处,导致架体对接扣件损坏,致使4—13层电梯井内防护架整体失稳坍塌。“12·7”郴州市湖南明柯泰钢构厂房及综合楼事故,在浇筑基础地梁混凝土时,泵车支撑臂支撑点土质松软,地基基础承载力不足,未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导致泵车倾覆,造成2人死亡。

  4.机械(设备)故障老化。如“3·27”慈利县工业园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雷家坪建设项目一标段事故,物料提升机扒杆仅用2个与螺孔不匹配的螺栓与天梁槽钢进行连接,且螺孔存在严重变形,连接螺栓起不到固定扒杆底座的作用,扒杆在物料提升机升降过程中倾倒,造成1人死亡。“10·29”张家界市印象城一期事故,在负一层进行钢管吊装过程中,塔吊司机在无信号工指挥的情况下盲目作业,塔吊卷扬机部位发生故障,钢丝绳滑脱,起重物坠落致1人死亡。

  (二)事故发生间接原因分析。

  1.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建设单位市场行为不规范,不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规避监管。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有20起事故责任单位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风险辨识防范能力,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技术交底直接上岗,最后导致事故发生。三是现场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如“9·3”新邵县滨江时代城8#、9#、10#栋事故,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四是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如“11·20”娄底市吉祥公租房小区二期3#、4#栋建设项目事故,总承包单位对塔吊安拆单位管理上存在漏洞,安装人员在安装塔吊时违反操作规程,在塔吊升节过程中塔机主要部位整体倾覆,造成1人死亡。五是关键岗位人员责任心不强,履职较差。部分施工单位对项目检查流于形式,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差,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不落实,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消除,也不向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2.部分监管部门责任仍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主管部门监管工作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监管漏洞、薄弱环节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节后复工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监管以及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等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地区监管体制不顺,个别地方仍存在监管“盲区”、“特区”。三是现场监督执法不到位、不规范。部分县(市、区)一线监督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不到位,也未严格组织复查,施工现场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存在“走马观花”现象;部分监督人员执法措施不硬、处罚不严。

  3.层级监管不到位。部分市州对所辖县(市、区)层级监管不到位,未严格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县(市、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未得到实质性提高,与市本级存在较大的差距。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本地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各地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足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查找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案,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不断强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强弱项、补短板,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发生。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各地要加强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巩固“打非治违”成果。要结合“一单四制”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对所有非法违法在建项目,一律责令停止施工,依法予以处罚,完善手续后方可施工。对拒不停工整改的,要严格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同时报安委办挂牌督办。

  (三)强化层级监管,狠抓监督执法。一是严格执法。各地要认真梳理归纳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扭转监督执法工作效能不高局面。二是进一步加强联动执法。对安全监督和执法职能分开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衔接,杜绝监督机构将项目违法违规情况转交执法机构后,违法项目仍然未停止施工、处罚也不到位的情况。三是要加强绩效考核。要将绩效考核工作与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实际状况、隐患整改情况、监督执法情况等实际工作情况紧密结合,加大现场比对核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对不能胜任监督工作的人员要采取离岗学习、调离岗位等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层级监管。要加强对县(市、区)督导力度,督促县(市、区)落实监管责任,努力提升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效能,确保本地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一是抓好危大工程整治。重点加强深基坑、高切坡、脚手架和支模架、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和顶升加节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专项方案无针对性、不按方案施工、无资质安拆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是根据高坠事故多发的情况,督促企业做好预防高坠事故的自查自纠。要结合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支模架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设置高空安全作业平台、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以及高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绳)、未进行安全交底的,一律不得开展相关作业。四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做好年度安全投入资金计划,不定期抽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发现未做到专款专用的要责令改正。

  (五)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加强春节期间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督促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春节期间个别施工项目,监督机构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危大工程、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雨雪冰冻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要落实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各地要认真制定节后复工复查方案,明确复工条件,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按规定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各市州要加强对县(市、区)节后复工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春节后我厅将组织对各市州节后复工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篇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结

县安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今年我局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度,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工地47个,总投资23500万元。本年度工程竣工验收12个。重点整治工作内容:

1、施工现场外脚手架和“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

2、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实施情况;

3、钢管扣件的检验情况;

4、深基坑、高切坡的施工方案和支护情况;

5、施工机械尤其是塔吊,物料提升和施工吊篮装拆和安全使用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8、企业承包、劳务分包行为和分包合同的签订情况。全年年累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检查4次,涉及到建筑工地25个,施工企业13家,监理企业6家,检查工程单项目180个,共签发补充材料通知单10份,责成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签发停工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召开例会4次,全县通报批评违章施工企业2家,监理企业1家,处罚施工企业0家。

二、20xx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主要成绩

全年通过强化监管,狠抓落实,严格把关。使得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逐步转好。全县监管内的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基本做到:

一、建筑工程封闭施工率95%以上,材料推放整齐,建筑拉圾搬运、处理井然有序,场地环境卫生进一步好转;

二、“三宝四口”保护到位,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安全帽配带率100%,高空作业安全带率100%。建筑物外的大部分脚手架都设有密目安全网,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的`安全保护较去年进一步改善;第三,施工现场深基坑开挖和施工电力管理基本按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第四,所有在建项目均有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基本可按施工方案施工;第五,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吊、材料提升和施工篮装卸均有计划和记录。通过认真落实本局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计划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改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全年,通过认真落实局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计划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领导重视、明确责任、明确任务,全年开展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建设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起,安全投诉0起。全县大部分工程已逐步按规定使用钢管脚手架,无需木质外脚手架,外脚手架安全管理明显改善。

三、工作中主要存在不足

(一)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从全县看,当前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还比较低,文明施工水平不高,许多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执行法规标准不到位。目前我县建筑工地大部分施工单位仍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外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井架系统、模板支掌的拆装仍未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施工一线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尚不到位。这些工作是下步专项整治的对象。

(二)部分监理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仍有重质量、轻安全的监管方式,没有认真实行监理职责,机构不健全,人员到位率低等。

(三)部分业主依法建设意识差。有些工程无基础勘察就进行设计,未经审图就进行施工,使得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难保证。竣工验收不依法依规进行,或验收后不及时备案等现象仍有发生。

(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仍有待提高。今年由于我县新建工程较多,覆盖面广,涉及全县多个乡镇。加上质安站监督人员少,力度弱、措施少。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较被动,没有有效的监督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使得个别责任主体没有认真履行其应有的职责。

四、下步工作

(一)严格建设基本程序,严把建筑市场准入关。加强项目工程报建报监的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坚决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一是抓好施工图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从源头把好工程质量关。二是严格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政府工程,私人投资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的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属监管范围都要依法进行监管,坚决查处违法施工行为。

(二)强化施工过程的监督力度,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两道关。一是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把监管的重点放在与“安全”有关的质量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企业施工生产人员和监管人员的素质及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二是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目标管理。落实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建立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长效机制。三是继续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要点》,控制事故多发的源头。重点抓好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外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现场环境卫生等专项治理。针对存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坚持按照“四个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一定要把安全事故控制在目标管理范围内。

(三)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农民工的各项培训工作要落实到位。一是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实施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逐步将建筑农民工纳入社会工伤保险范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程保障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拖欠农民工资行为。二是坚决推行持证上岗制度,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资金,因地制宜搞好农民工培训,实施万名农民工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企业的整体素质。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结【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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