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经验交流材料(锦集3篇)

经验交流材料 2023-11-25 点击: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现场检查经验交流材料(锦集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现场检查经验交流材料1

金融办现场检查汇报材料

担保公司迎接金融办现场检查汇报材料

市金融办:

根据市政府金融办《关于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的通知》(宜府金检通〔〕1号)和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全面现场检查的通知》(川府金发〔〕27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公司1月-9月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治理机制。为响应监管部门及银行对担保公司的要求,进一步拓宽业务经营范围,我公司按金融办、银监局有关文件要求,健全了公司组织架构及内部治理机制:一是,将原筠连县聚能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宜宾聚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并迁址宜宾,该项工作已完成;二是,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内设:业务部、风控部、法律顾问部、财务部、综合部及担保业务审查委员会;三是,增资扩股,引进2位有实力的新股东,将注册资本金由1000万元扩大到3000万元,目前正在向监管部门申请报批过程中;四是,按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引进有3年以上银行、担保公司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4名、银行从业人员3名、中级会计师1名,以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目前共有担保从业人员12名。

2、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的基础上,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制定了担保业务议事规则、担保决策流程、担保调查评估、担保风险审查、贷后担保管理及担保追偿和处置等管理制度。

3、财务制度执行。公司严格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每年度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按照市、区二级金融办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月报、季报、年报及年终总结分析报告。

二、合规经营情况

1、主体资格及重大变更事项报批情况。我公司注册及更名、迁址均按规定报经省市政府金融办批准备案,系独立的企业法人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15270000060.

2、资本金来源、托管及运用情况。原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增资扩股的万元均已足额到位,不存在以借贷资金或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等违规情况;不存在吸收存款和集资等违规组织资金情况;不存在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资本金托管协议内容符合监管政策要求,因历史原因,以前的注册资本金没有全额托管,现托管资金692.03万元、保证金77.82万元,共计769.85万元,注册资本金差额列入应收账款。

3、保证金的收取、托管和运用情况。客户保证金按12.5%的比例收取,并全额入账、全额托管,不存在被挪用等情况。

4、业务经营情况。公司目前只与筠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合作协议,截至9月末,公司融资在保客户10户,在保余额497万元,其中今年办理担保客户4户、担保金额为200万元。我公司严格按照省金融办审批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按期足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未发生突破担保放大倍数、单一客户限制比例办理业务的情况;未向母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或互保;不存在从事不正当竞争、发放贷款、对外融资、受托投资、受托发放贷款等违规情况;也不存在除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外的对外投资超过净资产20%的情况。

三、风险状况

1、担保业务的五级分类情况。公司融资在保客户10户,()按五级分类均为正常,与筠连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五级分类一致。

2、累计代偿、累计损失情况。公司托管资金暂担保代偿一笔:,担保代偿本金49万元,我公司已对提起诉讼,法院裁定公司胜诉,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损失尚不确定,因此暂未列入担保损失。

3、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我公司暂未出现“现场检查文件”所例的8种重大风险事件。

综上,从1――9月公司运行情况看,主要是受注册地变更迁址及增资扩股的影响,业务发展较为缓慢,待公司增资扩股工作完成后,业务发展区域会得到进一步扩展,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放大,亏损的现状将得到根本性扭转。目前公司已与市商业银行、市翠屏区农商行、宜宾兴宜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我公司将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和促进地方经济平稳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现场检查经验交流材料2

企业安全检查经验交流

防范胜于救灾”当前,常言道:隐患险于明火。要通过深入开展“三岗”竞赛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防’胜于‘治’安全理念。安全检查活动中,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踏踏实实做好一只治病救树的啄木鸟,消灭安全生产中的每一个细小安全隐患,为企业架起安全生产的屏障。

说是被称为“森林医生”以食害虫为生的啄木鸟,近日看到一则报道。给树“治病”时,每天大约敲击树干600次,能吃掉1500多条害虫,而且无论害虫潜藏树木多深,啄木鸟都能把它掏出树干除掉,而且从不退缩和放弃。这种勇于发现问题和善于解决问题的.精神,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啄木鸟精神”联想到安全管理,笔者认为安全检查需要发扬“啄木鸟”精神,彻底起到监督管理、扼杀违章违纪的作用。

要统筹兼顾,冷正旭总经理曾。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安全是最大的效益,要将安全隐患彻底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检查是否彻底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但事实是有不少单位仍存在以罚代治”以罚促管”现象。查出安全隐患重在绩效考核,而对于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缺乏细致入微、穷追不舍的作风。笔者认为安全管理人员应发扬勤快、细心、多疑的特点,特别是安全检查过程中,切忌走马观花,提倡深入细致,遇到问题,要多问几个为什么?真正做到全面性和系统性相结合,尽可能消除可能会出现的隐患,获取最大的效率。

治病”要于“未病”之先,细节决定成败。安全检查还要有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要把工作做在前面,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安全检查时要不放过每一个错误的手势、每一次习惯性违章、每一次不规范的呼唤应答,要把苗头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是刚刚崭露之际,那才是最佳的安全检查。同时,发现违章作业的蛛丝马迹时,要以“治”为主,罚”为辅,把“罚”作为达到治”一种手段,促使一线车间班组认真落实标准化作业,不放过每一道螺丝、每一个细节,让他切实从“心”做起干工作,从“小”抓起保安全,最终形成全员主动出击找隐患、人人动手防隐患、相互监督治隐患的安全文化新气象。

现场检查经验交流材料3

浅谈如何做好现场检查心得体会

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时,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当事人涉嫌违法的财物和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是药品监督机关制止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也是执法办案收集证据的主要措施,在执法办案的书面证据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执法实践证明,遵守现场检查的基本要求,有效地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可以达到预期的执法效果,反之,则不然。笔者现就如何做好现场检查浅谈如下几点,以供交流。

一、现场检查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36条规定:“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这说明,现场检查不可滥用,“必要时”才可实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有一定的事实和相关授权的法定依据,经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不是法定权限范围内的不得实施现场检查。

二、现场检查应遵守相应的法定程序。实施现场检查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进行,进入检查地点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制作的笔录,依法提取的证据须经当事人确认签名,扣留财物应出具通知书及清单等等,只有遵循相关程序规定,才能确保检查工作及提取的证据合法、有效。

三、现场检查应严格区分检查和搜查的界限,防止越权。搜查只有公、检、法机关可以依法行使,药监执法并无搜查权,若需要对当事人的人身及住所进行检查(即搜查)时,应当依法提请公安机关执行,药监机关予以配合,否则,不仅越权提得的证据无效,甚至有可能遭致诉讼。

四、现场检查应提前做好谋划工作。在实际中,因出勤缓慢、延误时机、检查拖拉使执法受阻的现象时有发生,要提高检查效率,实施现场检查之前,办案人员应分析情况,设定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确保现场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相互间达到一定的默契,只有事前搞好谋划,才能临阵不乱,使整个检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现场检查应沉着、细致,保持客观平静的心态,不能放过任何有关情况。现场检查中,要沉着、细致,要围绕整个案情,极力地去发现现场证据,保持客观平静的心态,有时可以不经意地发现一些对定案十分关键的证据,若不注意策略,它又会马上消失,不可复得,由此,办案人员必须开动脑筋,采用一定技巧尽力在笔录中予以固定,使这些客观存在的事实,真正成为办案定性的证据。

六、现场检查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现场检查合法与否,往往通过现场检查笔录来体现,因此,对现场检查笔录应充分重视。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应注意以下几点:

1、现场检查笔录应坚持合法性,客观真实性、准确规范性的原则。切忌模棱两可、含混不清或捏造事实,切不可有“大约”、“上下”或“左右”等语言,笔录中反映的现场所见,均应保持客观真实,不应作评论或判断性结论,否则,不仅会影响笔录的客观真实性,降低其证明效力,还易致当事人情绪对立或破罐破摔的不配合情绪,给检查工作带来阻力。

2、现场检查笔录要贴近案情,条理清晰,详略得当。可以采取“由大到小、由粗到细”的方法,首先简要描述大环境,方位地点,再收缩到具体需要重点检查的位置;从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设施的名称、规格、数量、状况、摆放位置、使用情况及相关的书证、物证,到与违法行为有关人员的活动情况都应详记。要紧紧围绕案情,思路清晰,详略适当,才能使笔录在证明案件事实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现场检查笔录应在现场检查时当场制作,笔录写好后要交给当事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并由当事人逐页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并且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字。有其他人在场时,可由其他人签名。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违法行为也呈现智能化、多样化、隐蔽性强等新特点,执法人员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总结,逐渐积累创新,才能更好地做好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经验交流材料(锦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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